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那么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的来了解一下。
未携带驾驶证一般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形: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部门的通常处理方法为:罚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
根据《交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以上就是本站为大家介绍的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处罚,这是交通违法小知识的一种,也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所以我们要对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多加学习和了解,以防自己在驾车过程中出现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