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坏了应该谁负责修理?如果是景观类非必须使用的公共设施坏了也许暂时还不需要着急,但是如果电梯坏了,应该谁负责呢?电梯检修归物业管吗?本站小编查阅了相关资料,答案如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特种设备安全法共七章101条,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特种设备安全法提出,公众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依照规定,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店、家庭等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来源于经登记的正规渠道。
小区电梯物业公司负首责
“立法就是要解决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刘左军向记者介绍了与很多百姓密切相关的,涉及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的第38条。
法律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小区,明确了使用者就是物业公司,它是负首要责任。原来出了一些事故都推来推去,这次法律里面明确了,所有的维修、保养、出现事故的救援首先是要找他。如果涉及制造、维护保养问题,由使用者、运营单位再跟其他单位协调。
“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措施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本法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法律鼓励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这有助于提高善后赔偿能力。”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副司长许新建说。
业主向物业支付物业费后,双方就默认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电梯属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如质量不合格,物业方便需向业主出示检验报告,并且有义务督促地产公司进行电梯更换或维修。如果物业不履行职责,业主可以针对物业进行起诉。
看来,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应该归物业负责,物业应该对业主负责,至于公共设施如何修理,是否检验合格,应该由物业公司与地产公司进行沟通,更多的电梯安全小知识,就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