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的东西琳琅满目,很多人在节假日的时候都喜欢逛超市。但是超市的水产区地面很容易有大量积水,如果没有及时清理,很容易导致顾客摔倒。在超市摔伤如何索赔?超市有责任吗?只要多了解一些超市安全小知识,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 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应当履行作为的义务人未尽到合理适当的注意义务,说开了就是应当要做的工作没有做。顾客到超市购物,超市作为经营者,理应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特别是对于水产区,超市应充分考虑地面容易湿滑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比如保持地面干燥、设置警示标志等),但超市却忽视了其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疏忽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构成了不作为侵权。
2、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对人受到人身损害。本案中,周先生小孩在超市购物时,由于超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周先生的小孩在水产区滑倒受伤。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事实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值得注意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只要超市未尽合理的注意、管理、安全监管义务,造成了顾客的损害,就可从顾客受损害的事实推定超市有过失,如果超市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则应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反之就推定过错成立,超市构成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本站小编温馨提醒,超市工作人员平时一定要多注意检查地面是否有积水,顾客在逛超市的时候也要多注意个人的安全。顾客摔伤后该怎么处理?除了及时进行急救之外,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并进行索赔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