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东西都是人们日常用品以及食物,很多员工在超市上班都有自私的欲望,难免会出现超市员工偷盗的行为,那么超市员工内部偷东西如何处罚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超市内部员工有偷窃行为,单位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同时可以此辞退员工,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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