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镇或老或新的沿街建筑其一、二层或地下层绝大部分皆为商业用房,散布着各种服装店、餐饮店、美容店、网吧等经营性质不同的店面,而这些店面出现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消防安全隐患那么商铺的消防通道,堵塞了会有哪些危险呢?消防通道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下面本站就来讲讲相关的知识。
临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现象普遍。临街建筑一般都是二至五层,店面大多为一、二层,一层商铺,二层住人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一些经营者为了省钱省事,采用隔板擅自将店面随意分割,导致大部分临街店面都是前面经营,后面仓储,阁楼住宿,更有甚者会在店内生火弄饭,常年以店为家,“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普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安全出口少,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目前除少数专业性商业开发的步行街或商业区店面外,大部分临街店面都是与住宅小区相连,其背后就是居民小区。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安全出口只有一个,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格局一旦被店主随意分割后,不仅没有完善相应的配套消防设施,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进行了人为废除。此外,一些店主为了防盗,窗户加装防盗网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就导致店面一旦发生火灾,有毒烟气无法及时排出,又缺少基本的消防设施。如果正面出口没有办法出去,便丧失了逃生的机会,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装饰装修采用大量可燃材料,随之大大降低了建筑耐火等级。一般情况下,店主都是采取租赁经营,一旦租下,就会立马进行装饰装修,往往不会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店主为了节约成本,就会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有的自行进行布局分割,分割物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耐火等级,而且店内一般都存放着大量可燃易燃物品,包括商品、服装、被褥、家具、电器等,品种繁多,这些物品既无分类存放,又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并远离火源、电源。还有的店主在进行装饰装修时为了突出造型和艺术效果,大量采用可燃材料,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产生大量火灾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店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消防设施、器材方面舍不得投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临街店面从业人员的多样化,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大多数店主没有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应知应会的防火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乱扔烟头、乱接电线等现象习以为常,且大多数店主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火灾,在消防方面舍不得投入,不愿意配置消防设施,购买消防器材。在消防管理方面也舍不得花精力,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使用灭火器,不懂得如何逃生。
(五)用电用火用气不规范,店内火灾隐患突出。电气线路超负荷,有相当一部分临街店面的店主为了经营、住宿的方便,乱拉乱接电线,用电非常随意,有的甚至使用大功率如空调、取暖器等设备,用电量超过了当初线路设计的负荷,加大了电路起火的危险性。电器线路防火措施少,线路没有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接线处没有设接线盒,配电箱使用了木质结构;用火用气不规范,无证擅自焊接动火,在可燃物品旁使用蜂窝煤、液化石油气、蜡烛和蚊香等。
(六)店多面广,消防安全监督难度大。临街店面属“九小场所”,由派出所进行日常监管,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区物业协助。但是由于这些店面小而杂,分布又广,派出所警力不足,导致临街店面游离于消防监督之外,处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盲区。虽然居委会有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了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但是他们却无行政执法权,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效果不佳。
对商铺的消防提醒:
(一)、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015年1月哈尔滨北方南勋陶瓷市场大火,五名年轻的消防战士牺牲,就是因为多个消防通道被堵塞。
(二)商铺需要对烟道定期清理
2017年4月16日10时20分许,慈溪市浒山街道中央大厦一餐饮店发生油烟管道起火,空中浓烟滚滚。市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赶至现场控制火情,经调查,系餐饮店的厨房间着火导致油烟管道被引燃并引发较大烟雾,所幸未出现人员伤亡。
最后小编提醒:日常各商铺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维护好消防设施,建立有效机制,早日整改火灾隐患,想要了解更多生活安全小知识,欢迎登陆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