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指妊娠期血压≥140/90mmhg,或较妊娠前或妊娠早期(三月内)血压升高≥25/15mmhg。妊娠妇女高血压患病率各地报道不一,国外约5%~10%,我国曾报道为9.2%。妊娠高血压治疗原则呢?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具有发生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脱、脑血管异外、器官功能衰竭及弥漫血管内凝血(dic)的高危险性。一般生理情况下,在妊娠期第二个三个月时孕妇血压会有所下降,可较孕前下降约15mmhg,而到第三个三个月时血压又会恢复到孕前水平。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的基本原则是镇静、解痉、降压、利尿,适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指征:
①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
②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
③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但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
④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⑤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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