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失踪不仅是普遍的社会问题,而具有更多的社会隐患,应该引起职能部门的关注重视,并提上社会的议事日程。拐卖儿童是一种性质恶劣,危害重大,影响深远的犯罪活动,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犯罪活动,那拐卖儿童现状是什么呢?关于中国儿童拐卖的权威完整数据缺乏,中国官方的说法是每年一万人左右,但是有第三方机构的估计则有7万人之多。公安部在搭建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但数据并未公开;被拐卖的小孩,主要流出地为云南、广西、河南,主要流入地为福建、广东、山东、河南。被拐卖的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拐卖男童的目的,一般是以非法领养为目的,下面一起来看看被拐卖儿童数据统计结果是怎样的呢?
1930-2015年随着时间推移,被拐人数有着极大的波动,大体上呈现一个“倒勺状”变化态势。可分为四个阶段:1930-1970年呈现平稳低发态势,1970-1985年呈现先波动上升后波动下降态势,1985-2000年呈现先急剧上升后波动下降的“倒V型”高发态势(这是中国拐卖儿童犯罪最频繁发生的主体时段,其中1989年为峰值年份),2000-2015年呈现波动中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
从年代统计可知,自1970年代起,拐卖犯罪经历长期低发以后开始死灰复燃。1980年代和1990年代基本对应了中国拐卖儿童犯罪最高发的二十年,20世纪80、90年代的拐卖儿童犯罪占犯罪总数的八成以上。近年来由于公安部门打拐力度的加大和社会各界反拐意识的增强,当前拐卖儿童犯罪呈现低发态势,当下中国儿童安全环境趋于好转。
在8岁以后,被拐时长有着明显的下降,这主要是由于被拐年龄越大的儿童对自己、家人及家乡的记忆越多也越深刻,这有助于寻亲回家从而缩短被拐时长。14岁以后,被拐时长又有所回升。这主要是由于14岁以后的被拐者主要是女性,其被拐去向是被逼成婚或从事色情服务,通常买家会对其严加看守以防逃脱,因此14岁以后被拐的女童尽管记忆力较好但反抗力有限,其被拐时长依然相对较长。
在省域拐出方面,贵州和四川拐出人数远远高出其他省份,为拐出第一等级。在省域拐入方面,福建拐入人数远远高于其他省份,为拐入第一等级。从而在空间上呈现前述“西南拐出,华南、华北拐入”“集中拐出,分散拐入”的特征。被拐人数年内变化态势上,2-4月及11月被拐人数相对较低,5-10月则处于中高水平。1月和12月被拐最多,推测与人口迁移流动范围和强度及犯罪份子搏年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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