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报送地市级工作机构审查。
地市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级工作合并到县级一并完成),对全套材料(申请材料和工作机构意见,下同)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报送省级工作机构。
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初审工作,并组织或者委托地县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专业分中心复审。
各专业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申请的复审工作,必要时可实施现场核查。通过复审的,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初审、复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全套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意见并组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符合颁证条件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今天本站的小编对无公害食品认证流程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何判断无公害食品的标准以及更多无公害食品安全知识还请了解更多食品安全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