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生在柬埔寨旅游时被地陪导游带去购物店,花10万元买了号称当地独有、货真价实的红宝石,回国经检测发现是系赝品。经杭州市消保委调解,旅行社作退货处理,先行赔付谢先生10万元。
3月11日,杭州市消保委、杭州上城区法院共同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该案例为其中之一。
12日从杭州市消保委了解到,谢先生2018年10月参加浙江某旅行社组织的“柬埔寨吴哥6日游”期间,地陪导游带游客去购物店,称该店专门出售当地独有的红宝石,并强调红宝石的稀缺性、珍贵性和真实性。看了购物店出具的一系列“鉴定文件”,谢先生买了两套“红宝石天然套件”,共计10万元,购物店确认材质为红宝石,配镶钻石。
回国后,谢先生将“红宝石”送至浙江省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中心。经检测,“红宝石”系赝品,配镶“钻石”为合成立方氧化锆。谢先生投诉至市消保委,要求旅行社全额退款。
杭州市消保委认为,谢先生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旅行社有义务保障产品的合格性,指定购物场所宣传商品时对质量的描述与实际不符,旅行社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调解协商,旅行社作退货处理,先行赔付谢先生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