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家住本市的张大娘被一名自称在五台山修行的法师骗走8万元,多年以后老人选择报警。日前,涉嫌诈骗的男子吴某在江西落网。民警提示,涉嫌诈骗的案件案值5万元以上的追诉期为10年。
经朋友介绍结识“法师”
2012年,家住西青区的张大娘的儿子先后发生两次车祸,让张大娘感到很担心。她听闻一个朋友说认识一个法师,于是经朋友介绍与法师相识。法师对张大娘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在五台山某禅院修行的伽法法师,如果消灾祛难,就要先给他8万元,他会帮张大娘“种善因”,一年后钱就可以返还给张大娘。张大娘觉得这事儿自己没有损失,于是,便将8万元交给了“法师”。然而,一年后,张大娘再次联系“法师”时,“法师”电话已经停机。无奈,张大娘前往五台山寻访,那里的人告诉她,早在2010年伽法早已还俗离开了禅院,他的行为与禅院无关。又过了几年,张大娘家中经济状况越来越不好,于是,她想起了被骗的8万元钱,想通过警方找回那笔钱。
虚构事实构成诈骗 “法师”被网上追逃
公安西青分局镇西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进行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由于案发的时间比较久,民警多方工作逐渐将证据固定,查明了嫌疑人吴某在2010年早已经不在该禅院修行的情况,却在2012年还对张大娘称自己是禅院的法师,明显就是虚构事实,加之收钱后消失的情节,民警随即将吴某进行网上追逃。2018年9月26日,嫌疑人吴某在江西省吉安市火车站购买火车票时被铁路警方识破身份,随即落网。得知消息后,镇西派出所民警立即启程,近日,嫌疑人已被顺利押解回津。
诈骗5万元以上追诉期为10年
经审讯,36岁的嫌疑人吴某交代了自己虚构事实诈骗张大娘8万元的犯罪事实。吴某曾在五台山某禅院修行,法号伽法,2010年便离开。由于自己了解禅院术语,所以在行骗时往往能够让对方更信服。骗取8万元后,吴某便将电话更换离开了天津,国庆前夕,他本打算买火车票回张家口老家,没想到却被铁路警方截获。日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已被西青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此案的诈骗金额8万元,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因此追诉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