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虚假网购交易,从信用卡中套现,免息还免手续费,省时省事又省力,于是不少人打起了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的主意,积极套现。信用卡套现,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是网购给这种行为打了漂亮安全的掩护,这导致网购一度成为信用卡套现的重灾区。虽然支付宝等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依然有人心存侥幸,寻隙钻空子。
那么通过虚拟交易,为持卡人提供刷卡“消费”,然后将刷卡金额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持卡人,并向持卡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这个方法就是我们碰见的POS机商户参与的非法套现模式。
通过套现违法行为的判定,来定义POS机商户的刑事责任。
(一)不存在真实交易、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现金退货”套现行为。即商户与持卡人先进行表面上真实的商品买卖交易,然后再为持卡人办理退货交易,向其退还现金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这种情形实际上是以“虚构交易”的手段达成“现金退货”的套现目的,其与单纯虚构交易、直接支付现金的套现方式不同之处仅在于可能存在表面上真实的消费和退货两笔交易。
(二)存在真实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客户办理“现金退货”的正常售后服务行为。即商户在正规经营活动中,作为售后服务的一项内容,免费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并退还现金货款。此种情形在客观上也可以产生套现的效果。例如,凡客诚品即在其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承诺:“原订单订购时选择的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或货到后POS机刷卡付款,为您上门办理退换货时会退现金给您。”又如,京东商城在其退款说明中指出,原订单为在线支付方式的交易,退款时有京东余额、现金、银行卡三种退款方式可供消费者选择。
小编在此也希望大家提高警惕,对于那些套现现象无论是“虚构交易”、“虚开价格”,还是以表面上真实的交易掩盖非法目的的第一种情形的“现金退货”套现行为,均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即交易的虚假性和POS机商户的营利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