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前几年的月饼粽子包装过度问题已有所收敛,但毕竟一年就那么几天,任性放纵一下也可不必上纲上线。小编要说的是好多日常商品,尤其是小食品,包装浮夸配色恶俗的那种,先不说浪不浪费的问题,这种包装给人一种穷人乍富,鸡贼小气不走正道儿,偷偷骗你一小下的感觉。那么消费者要怎样认定商品包装欺诈的问题呢?请大家收看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消费者要怎样认定商品包装欺诈的问题?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商品包装欺诈。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把“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包装成正品的;
4、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5、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6、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7、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表面看,欺诈一位消费者商家获利微乎其微,但欺诈对象持续不断人数众多,有包装欺诈行为的商品又主要集中在人们常用的药品、食品和其它生活必需品等方面,为此厂商不愁欺诈不成,你不买他买,厂商不仅获利有保障,而且积少成多获利数额巨大。
小编最后提醒大家平时在购物过程中尽量不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只要消费者认真用心的观察,都会发现很多形形色色的包装欺诈现象,小编祝大家有一个开心的购物之旅。商品包装欺诈行为有哪些?明天本站精彩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