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固体垃圾,哪些生活垃圾是危险物?危险固体垃圾执行标准是什么?接下来请大家来本站寻找答案吧。
危险固体垃圾执行标准总结如下: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要求、内容以及监督管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经营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其他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期间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
除固态废物外,半固态、液态危险废物在环境管理中通常也划入危险废物一类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地点,某些物品对用户不再有用或暂不需要而被丢弃,成为废物;但对另些用户或者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废物可能成为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原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力求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那些不可避免地产生和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需要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还有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成分复杂的特点。因此防治工作的重点是按废物的不同特性分类收集运输和贮存,然后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理处置,减少环境污染,尽量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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