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需要申报认定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那么货币资产损失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货币资产损失的依据有:
1、对现金损失的鉴证,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据收集齐全,连同涉税鉴证证明一并提交税务机关确认。
2、对符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申请税前扣除条件的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坏账损失尚未清算的,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涉税鉴证证明。
3、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货币资产损失的其他情形,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除应依据该条规定收集相关书据和出具涉税鉴证证明外,同时还应提供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依据。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货币资产损失的依据有哪些。这些依据是我们了解货币资产损失时要了解的重要知识,所以大家一定要做一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