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家的专利保护意识已是越来越强,我国申请下来的专利也越来越多。那么网络知识产权转让需要登记吗?下面本站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我国《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没登记的话,专利权的转让都没生效。
但《合同法》所规定的是转让合同的生效,《专利法》规定的是转让行为的生效,这有点象《物权法》规定房屋的转让,自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生效一样。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客户a订立转让合同后,又与客户b就同一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订立了转让合同,且与客户b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那客户b就是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但与客户a之间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客户a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转让合同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登记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公告之日起生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等知识,可以登录本站查看,海量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供大家查阅,如果您还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欢迎与大家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