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劳务接受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如收到销货订单时存入的保证金或定金、预收的租金或利息等。那么预收账款损失该如何处理呢?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要按25号公告第三章的规定要件“对号入座”,缺一不可。如果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
1、对预收账款的余额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分析处理。因为有的预收款确实是不需要发货,这种款项作为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来处理。
2、企业收到预收款项,要结合与客户签订合同来确定相应的流转税事项,以及发票如何开具的问题。
3、企业收到预收款后,与客户解除合同的,应关注相应票据的取得。比如企业已收款,但已经缴纳增值税的,就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冲减企业的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预收账款损失该如何处理,希望通过我们本站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预收账款损失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