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那么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如下:
1.租赁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基础,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注意的是为取得租赁资产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赁资产的价值中,因为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承租人能够对该资产能够实施控制,该项资产预期能够给承租人带来经济利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该资产应视同承租人自己的资产管理。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2.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因对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视同承租人自己的资产管理,所以承租人要对该资产计提折旧。
(1)折旧政策
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应注意的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扣除承租人担保余值。
(2)折旧期间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租赁期届满
(1)返还租赁资产
如果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长期应付款(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如果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继续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按租赁协议规定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续租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购买价款)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等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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