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防治途径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刘广润院士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由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和其与受灾对象(人、物、设施)的遭遇两个环节形成。”地质灾害防治途径主要有以下2条:
1.防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包括作用发生前的预防和发生中的制止;
2.避免受灾对象与之遭遇,即移动受灾对象位置、改变致灾作用方向和隔绝两者遭遇通道。
防治措施包括行政措施和工程措施
1.行政措施主要是采取行政法令和技术法规等手段,规范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活动,避免诱发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监测预报致灾作用的变化动态,使拟建工程设施或流动性人、物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或将处于灾害危险区中的已有居民设施迁出危险区等。
2.工程措施则是采取建(构)筑物或岩土体改造工程、疏排水工程及生物植被工程等,以加固、稳定变形地质体,调整、控制致灾地质作用,从而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发展及其与受灾对象的遭遇。
今天小编对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对于如何防范地震以及其他地质灾害小知识,还请了解更多本站上的自然灾害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