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精神病人伤人是不用负责人的,但是事实不是这样的。大家知道精神病人伤人会有哪些责任吗?下面请大家来本站寻找答案吧。
精神病人伤人会有哪些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很多人认为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等行为,因为欠缺责任要件,当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并不是说精神病人伤人并不违法。纠正这一认识的意图并不是在于咬文嚼字,而是极具现实意义——行为是违法行为是进行正当防卫的前提。而一般情况下,精神病人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才不负刑事责任,所以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就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精神病人一旦对他人造成损害,其民事赔偿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监护人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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