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小区车位归属上问题非常严重,也有很多朋友都在咨询小区物业公司强迫业主租用车位、出卖车位的问题,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租小区车位呢?接下来本站说说自己的看法。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租小区车位?小编分析如下:
目前的中国无论你走到哪里都是停车难,在家也是停车难。尽管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在开发房产的时候,开发了大量的车库、车位,但还是远远不能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问题,车位严重供不应求,物业公司就不得不在小区道路上划车位让业主停车。供不应求的市场状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自动的起到了调节作用,谁出钱谁有车位,早买还有车位,晚买就买不到!业主为了停车就不得不花钱甚至多花也可以,买到车位解决停车问题,谁还再考虑这个东西属于谁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买不到啦。
对小区的车位归属问题,《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有没有权利得看物业公司有没有被全体业主授权,地上停车位的产权是全体业主,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物业需经业主大会同意才可以进行租赁,要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需要做公示征集全体业主的意见,并且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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