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制造假冒日用品如何处罚

目前,市面上那些假冒日化品很大部分来自于黑作坊,虽然它们便宜,但是其添加的成分我们无从得知,很可能危害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那么,这些黑作坊制造假冒日用品如何处罚呢?

本站小编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1)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6) 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7) 销售者销售前述(1)、(2)、(3)、(4)、(5)所列的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内容由本站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小编呼吁所有消费者一起加入抵制假冒日化品的行动中来,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常用日用品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制造假冒日用品如何处罚  假冒  假冒词条  日用品  日用品词条  处罚  处罚词条  制造  制造词条  如何  如何词条  
维权诽谤罪

 什么是诽谤罪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听听某某因为诽谤别人被关起来了,或者说某人因为别人乱诽谤,现在精神状态不稳定等等,那么,什么是诽谤罪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展开)

维权

 租车公司不退押金怎么维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汽车租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出行方式,国家也越来越重视汽车租赁业的发展。那么,租车公司不退押金怎么维权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