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两个月的“新车”,保养时却被查出曾有维修记录。广州增城的葛先生万万想不到,自己花了12万多元买的一辆SUV,竟是一辆事故翻新车。找4S店对质,对方让他举证,不得已葛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车并三倍赔偿。一家经汽车厂家授权、店面规整的大型4S店竟做出欺骗消费者的事?相关人员从市消委会、工商等部门获悉,汽车经销商将“事故车”“二手旧车”当新车卖的类似欺诈案例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状况,消费者该如何处理呢?4s店卖翻新车如何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定。
广州增城的葛先生的遭遇,让消费者看了心有戚戚:汽车4S店实在有点欺人太甚,万一自己不小心也遇到类似的状况,该如何维权呢?广东信晖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表示:首先,广州增城的葛先生要求的“退车并三倍赔偿”的要求并不过分。4S店卖车时对原有车况“瞒天过海”,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花费12万多元买了 “新车”的葛先生到法院诉讼时,可同时提出“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一旦经法院判定为事故车或二手车,可最终获得的赔偿加本金近50万元。
业内专家表示,新消法设定如此高额的赔偿,主要是为了遏制销售方在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最后,本站小编提醒大家,消费者发现车子有问题,车主第一时间应收集车辆历史维修证据。可通过《机动车合格证》等资料,从保险公司或者同品牌其他4S店查询历史出险和维修记录,这是最关键的资料。此时消费者可以请消委会和工商部门介入,进行初步协调。若4S店依然耍赖,通过消委会、工商局等多种方式协调均告失败,车主就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举证过程中,如果车主无法获得历史维修记录,可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一份中立专业的检测报告,这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同时提供图片、录音、购车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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