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交通事故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交通事故受伤者伤愈还没有解决怎么办,下面本站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伤愈后怎样维权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都是法定的,但就具有交强险的事故赔偿而言,因为赔偿的义务主体是多方的,赔偿的顺序是可分的,所以作为事故中的受害方等着有朝一日各方都主动前来向你赔偿是不现实的。交警机关在事故处理中虽有先治好伤再处理赔偿的安慰,但其处理赔偿调解的权利是应“全体当事人共同书面申请”才产生的,若有一方不申请,警察也没办法;人民法院虽说是为老百姓打官司的,但其民事诉讼却规定着“不告不理”原则,你不去法院起诉立案,没人给你判决赔偿。实践证明,交通事故损害只要不是小刮小碰,但凡有一定的人员受伤和车辆毁损,案件可能需要伤残评定或司法鉴定的,当事人不走法律程序仅靠自行协商是很少能和解达成一致的,赔偿不是等来的。在此栗律师建议事故受害人,不要像案例中张某那样再盲目的幻想和等待赔偿了,以免走弯路超过了诉讼时效。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权,该鉴定时就鉴定,该起诉时就起诉,索赔权益要靠自己去争取。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交通事故无处不在,可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怎样呢,本站下期会为大家介绍常见的交通事故维权纠纷有哪些,让大家更加了解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