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全身麻醉危险性更大,在施行麻醉的过程中,常因忽视麻醉的禁忌症,麻醉用药量过大或误将其它药物当麻醉药使用而造成麻醉方面的过失。那么什么是麻醉医疗事故呢?医疗事故维权基本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麻醉医疗事故,是在麻醉过程中,因麻醉人员违反麻醉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麻醉过失所致医疗事故的主要情形有:
(1)违反规定,术前未熟悉患者病历、各项检查结果及详细检查病员,致使麻醉方式和剂量不当,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2)术前一天未按规定开好医嘱,术前又疏于询问,致使患者进食后全身麻醉导致不良后果的。
(3)麻醉前,未认真检查麻醉药品,误用非局部麻醉药物代替麻醉药,或误过高浓度麻醉药,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4)麻醉前,未认真检查麻醉器械是否完备、是否妥善,导致不良后果的。因器械质量问题,虽经检查,按程序操作,仍发生故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受害人主张权利的,医方仍应先行赔偿,其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5)违反技术操作常规,单位时间内使用过大剂量麻醉药,又不采取拮抗措施;或者操作不当,致使椎管内穿刺插管、拔管中断针、折管;或者因吸入性麻醉剂药液灼伤患者眼、喉、呼吸道;或者违反消毒灭菌规范,消毒有误,导致感染等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6)麻醉后,擅离职守或未密切观察,发生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与抢救,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什么是麻醉医疗事故,相信通过本站今天给大家带来的介绍一定可以让大家对医疗事故更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