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专利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冒充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呢?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二,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仍旧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产品的行为。
第三,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因为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是有期限的,过了期限后,专利权将不再受法律的保护,归社会公同享有,如果这时专利权人依旧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产品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侵权,也就是冒充专利的侵权行为。
第四,在专利权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届满以及终止后,还为他人鱼缸或者提供专利标记的行为。
第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他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行为。
第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行为。
第七,在广告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的行为。
第八,其他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为专利方法的行为的。
第九,专利申请(授理)未被授权,在产品上标有专利产品的。
以上九点就是冒充专利的侵权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冒充专利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冒充者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