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逢年过节,亲朋好友都喜欢相聚餐饮娱乐场所。那么,餐饮消费十大陷阱都有哪些呢?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餐饮消费十大陷阱:
1、看不懂的“代金券”
不少餐饮商家的代金券得来容易用起来却难:不设找零,只有多点菜;使用时段有限制;特价菜不能使用等等。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着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等”。
2、需要核实的“糊涂账”
在顾客买单的时候,有些不诚信的餐厅会出现“收费不明”,如提供的餐纸、饮料、点心、小菜、茶水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新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餐厅消费时,需做到心中有数。
3、你要“发票”他不给
发票是企业纳税的凭据,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但很多餐饮(专题阅读)店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消费开发票,比如“发票刚刚用完”、“发票正在办理”、“送你饮料就不要发票了嘛”。《新消法》二十二条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4、令人作呕的“不卫生”
食品安全是重中之中,除了商家应该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外,消费者也应该具备相关的饮食卫生知识和维权意识。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掌握证据、并保留相关票据是关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5、捡不到便宜的“特价菜”
“假特价”是很多消费者在餐厅就餐时都遇到过的问题。有些酒楼推出的特价菜在品质上也很特别,存在以次充好、短斤少量等欺诈行为;而有些商家则在特价菜上增加了诸多附属条件,给特价菜装上了高门槛。新消法明文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对于没有质量保证或者计量不正确的特价菜,有权拒绝。
6、比魔术还玄的“空瓶记”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类似于夏伯伯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商家追究责任,补回款项。
7、貌似误会的“假促销”
有些不良商家为了招揽顾客,打出虚假促销活动和广告,进行价格欺诈。新消法规定:“如果商品和服务有欺诈行为,需对消费者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和接受服务价格的3倍;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8、照常销售的“过期品”
《新消法》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对于这样的行为,除了商家应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外,消费者也应该做到仔细观察。
9、讹你没商量的“强消费”
对于餐饮(专题阅读)消费中的“霸王条款”历来争议已久,如强制收取开瓶费等。新消法对此给出了答案:“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如果消费者遇到不合理的强制消费问题,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10、玩文字游戏的“团购券”
团购餐券娱乐圈的纠纷一直以来都屡见不鲜:消费者在团购网上购买了餐厅酒吧等优惠套餐,却被商家拒绝接待。或者设计诸多消费门槛。新消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费者在选择团购时,选择一些口碑较好的品牌大网站也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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