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之所以有期限,是因为现在的闲置商标实在是很多,有些企业转型或者变更后,就不再需要原来的商标,但一直让它闲置,这也浪费了知识产权的资源,那么,商标注销有哪些方法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注册人如果不再需要此商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整体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第二,商标权人如果在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则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第三,商标权人如果死亡或者终止,那么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综上所述,商标注销可以是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申请提出注销商标部分商品或者整体注销,也可以在商标有效期满不申请续展注册,让商标自行注销,当商标注册人不幸死亡或者身故时,如果一年内无人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此商标也会自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