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的方式虽然可以说是合法的,但其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购买的房屋被抵押怎么维权?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所以,您可以追回定金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不超过定金一倍的损失。
所购的房屋遭到抵押了该怎么办?
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在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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