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较为普遍,已成为信用卡诈骗的主要形式之一。那么,恶意透支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呢?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方式:
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信用卡恶意透支特征:
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2、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3、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4、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前款项。派出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缴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3、恶意透支的数额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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