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保管条款中规定清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义务,不要含糊不清,并且规定双方当事人违反仓储合同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仓库货物丢失如何赔偿比较合理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仓库货物丢失比较合理的赔偿:
仓库货物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存货方为货物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合同法》规定:如果储存过程中货物丢失,保管方要与存货方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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