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给全国各地法院都带来了不小的审判压力。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什么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审查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后,一般会要求业主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瑕疵问题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业主能够提交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存在严重瑕疵,则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或免除业主交纳部分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而物业服务企业不需要提交保安、清洁、绿化和物业公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合同和记录表,是考虑到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的长期性、琐碎性和复杂性等特点,以及服务质量很难量化等原因。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作为被告的业主通常情况下很难举证以支持其主张,最后结果很可能是判令业主给付物业费,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依然存在并继续激化。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可行性建议:
1、物业公司应对其原告资格承担举证责任。实践中,经常出现前期物业公司与业主入住后的物业公司并非一家的情形,导致诉讼中业主不认可对方的原告主体地位。此举证责任不应由业主承担,而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2、物业公司对其提供服务的项目以及履行情况应承担举证责任。在绝大多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即业主都会提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如垃圾清运不及时、楼道未定期清扫、保安人员未正常在岗等问题。对此,物业公司应当规范其履行物业服务的工作流程,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要求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如实填写履行物业服务卡等材料,并保存相应的视频资料,以备诉讼之需。
3、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的质量问题应承担举证责任。在少数案件中,业主提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催缴物业费时存在过激行为;个别业主财物被盗但物业公司未开监控器导致重要证据缺失等。对此,业主应及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报警处理,并将详细经过在公安人员出警时予以说明,以备诉讼时可提供出警记录等予以证明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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