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使用原则必须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内,虽然法律赋予商标权人的权利,但是使用商标权也会有一些限制和规定,那么,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有哪些法律规定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使用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以收取使用费为代价,通过合同方式许可他人有偿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其中,商标权人为许可方,使用商标的一方为被许可方,许可制度是世界各国中通行的制度,也是商标权人充分行使其商标所有权的表现。
第二,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而此合同则需要报商标局备案,一般来说,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
第三,商标的使用许可不同于商标的转让,后者转让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的结果是原注册人丧失了商标的所有权,而商标的使用许可则建立在不发生商标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上,因为商标的使用许可,主要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分离出一部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由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的关系。
第四,商标的许可使用权是商标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其他人不得非法干涉,但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时,应遵守商标法的规定,其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要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注册商标在使用许可时,必须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而此合同则需要报商标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