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年轻人来说,以摩拜单车和ofo为代表的无桩共享自行车平台,已成为健康出行的象征。那么,私占共享单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私占共享单车承担的法律责任:
将本应共享的单车安装私锁仅供自己使用,或者是将放置于公共空间的单车搬回私人领域让其他使用者难以发现等就是典型的“变‘共享’为‘私有’”行为。变“共享”为“私有”主要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合法的使用者在行程结束后不予归还,占为己有;二是并没有产生合法使用关系人员私自窃取共享单车。
如果是按照合法流程,通过专门的APP预定并使用共享单车,但是却在使用过程中产生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并付诸实施的就有可能成立刑法意义上的“侵占罪”。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位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为共享单车的使用者是按照合法流程取得了对单车的使用权,此时使用者是占有着共享单车的,但是单车本身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共享单车的公司。如果使用者在行程结束后不返还单车,反而采用换锁、藏起等方式妄图自己占有单车,并在共享单车公司要求返还时拒不返还就有可能成立“侵占罪”。当然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只有在作为被害人的共享单车公司向法院起诉使用者时,才能依法追究使用者的刑事责任。
对于并未合法使用而因贪恋私自占有共享单车的行为,会触犯更加严重的刑法罪名,即盗窃罪。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管是采取撬锁、破坏二维码还是将共享单车隐匿在私人空间等方式,只要使共享单车的公司失去了对单车的控制,就构成了盗窃行为。当然,成立刑法上的盗窃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有多次盗窃行为,但是即使无法成立盗窃罪,也可能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惩罚。例如,上海市闵行区曾因韩某盗窃共享单车而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北京的李某也曾因擅自在共享单车上加私锁而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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