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只有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才有效,那么,餐馆就餐被强收开瓶费怎么办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餐馆就餐被强收开瓶费处理办法: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将于今年3月15日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酒店收取开瓶费是不允许的,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58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已叫停了餐饮行业存在已久的“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最高法也在司法解释中规定饭店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但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此类的乱收费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饭店收取“开瓶费”的违规成本太低,对餐饮机构起不到任何遏制作用。无论消费者采取何种方式维权,最终也只是拿回“开瓶费”了事,饭店并不需要付出其他的成本,久而久之酒店也就有恃无恐了,因此对于这种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广大消费者也要对“开瓶费”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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