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车辆,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结局是害人又害己。那么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立案标准是:对方毁坏他人机动车所造成的损失,经过司法鉴定达到5000元或超过5000元,对方会被追究故意毁坏财产罪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5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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