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已经听惯了各种强拆事件,并且都习以为常了。那么什么情况下可进行房屋强制拆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实施强制拆迁:一是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二是在行政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县級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行政部门强制拆迁;另一种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房屋能否强制拆迁
一.新的拆迁法,明确强制拆迁不再能够通过政府行政部门发出,而必须通过向法院申请,法院批准后方能强制拆迁。强拆早有了,只是目前是地方政府行政部门行使强拆权。
二.只有用于公益事业的征地拆迁(水库、堤坝、铁路等),方能在没有达成补偿意愿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三.商业用途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对于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的房屋所有人,任何情况下只能协商,不能强拆。
四.对于城镇以外的集体土地和房屋实施征地拆迁的,必须按程序获得整个集体90%以上村民同意,方能开展相关工作,并且其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后续内容有诸多国家规范要求。基本上达到强拆的条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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