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就是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合法利益或者权利通过报酬或者赠予的形式让人他人,一般来说,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经营权、租凭权等等,那么,如何办理著作权转让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著作权人在登记办理转让前,应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包括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第二,著作权人到相关的单位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然后等登记机构进行材料的核查,核查后,登记机构会通知申请人缴费,也就是缴纳登记所需用的费用,然后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并且审查,最后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且公告。
第三,一般登记机构在受理登记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如果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请在接到补正通过书后的六十日内完成补正材料事宜,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综上所述,著作权转让前申请人必须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到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登记,一般来说,只要转让材料准备齐全,登记机构将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符合转让的著作权,会发放登记证书并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