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是伴随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而滋生的一种犯罪。那么,冒用他人信用卡属于诈骗罪吗?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冒用他人信用卡属于诈骗罪,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使受骗者陷入认识错误并进而处分财产,作为诈骗罪的特别类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欺骗行为被法律明文限定为使用伪造或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中的“冒用”,应该由“冒充他人身份”和“使用信用卡”两个先后衔接的过程组成。
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二)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四)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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