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证、假单位证明盖章、假个人完税证明……这些假证明,在城市角落里,有人在悄悄兜售,甚至有人愿意提供“一条龙”服务。但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伪造假证明是违法行为,而花钱购买者,一样属于违法。一旦事情败露,那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轻则被罚款,重则锒铛入狱。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一些看似“聪明”,但其实“低智商”的行为。
2013年1月8日,谌洪亮利用一张名字为其父“谌贻胜”的假身份证和伪造的户主为“谌贻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以三分利息,在万载县康乐街道 “小额诚信贷款”店里,借了唐某4万元人民币,并以谌贻胜的名义打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3月17日,谌洪亮再次利用这些材料,又在万载县康乐街道“小额诚信贷款”店里,以三分利息,借了唐某6万元人民币,两次共计10万元。后因无钱归还而案发。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谌洪亮的家属退赔了受害人唐某人民币108000元。并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谌洪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的“谌贻胜”身份证向唐某借款10万元,并用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谌洪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全部退赃,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以上就是使用假房产证抵押是否违法的讲解内容,可见使用假房产证抵押是违法行为,本站小编希望本文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抵押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是什么呢?欢迎登陆、访问本站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库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