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利是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承担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以人格利益为中心的民事权利,那么,人格权中包括荣誉权吗?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人格权是与人的基本人格相联系的,这种权利始于我们的出生,终于我们的死亡,是一种基本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民事权利。
第二,荣誉权是经过民事主体努力和创造后所取得的杰出的贡献或者优异的成绩的基础上被表彰或者被授予的荣誉称号,以及荣誉称号所带来的荣誉权相关的物质利益或者精神奖励,所以它是属于身份权的一种权利。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享有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和法人所享有的名称权、荣誉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那么荣誉权又是属于人格权的范围之内。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荣誉权是否属于人格权,在司法解释和学术界都有着自己的定义,也存在很大的歧义,有理论强调荣誉权只属于身份权,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荣誉权是属于人格权,也有学术理论指明荣誉权既属于人格权也属于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