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部分权利之间具有关联性,而共有著作权中的其中一人行使权利进行处分时,都会影响其它人应享有的权利,所以共有著作权必须要大家都协调一致,才能行使处分权利,那么,共有著作权怎么处分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在转让或赠与著作权时应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各共有人不得擅自单独行使转让权和赠与权,而且按份共有著作权人欲将其所持份额转让处分时,其他共有著作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当共有人放弃其享有的著作权时,应通知其他共有人,其放弃部分由其他共有人行使权利和分享利益,如果是按份共有,则应按比例分享,不过,放弃著作权的共有人仍享有免费的使用权。
第三,共有著作权人在共有著作权设置质权时,应事先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我国台湾的《著作权法》里有这种规定。
综上所述,因为我国的《著作权法》实际上是视著作权为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合二为一的权利,所以共有著作权人在行使处分行为时,都会影响到共他共有人的利益,这种权利是大家共有,不可分割,又受到大家共同制权的一种权利,所以在实行处分时,一定要大家都协商一致,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共他共有著作权人有优先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