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人而言,我们可能不懂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也不懂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的事情,因为专利是高科技或者先进思维下的产物,对于我们实在太遥远,所以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它主要包括: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这四种类型。
第二,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