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种中草药被批准为普通食品试点生产经营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 近日,经安徽省人民同意,报国家卫生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灵芝、天麻、铁皮石斛等三种中草药可作为食品和中草药(以下简称食品药品)在安徽进行试点生产经营。试点期为一年。
试点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是指以灵芝、天麻、铁皮石斛为原料(安徽人工栽培,不包括野生植物),根据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如切片、压榨、研磨、水煎煮、酿酒)生产的普通食品,包括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酿酒、不包括化学提取改变其天然属性的产品(如酒精提取、大孔树脂分离等加工方法获得的保健食品和药品原料石斛的作用与功效及副作用禁忌提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