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和无毒
本草书籍中,常在每一味药物的性味之下,标明“有毒”或“无毒”等字样。“毒药”一词,在古代医药文献中常是药物的总称。
如前所述,药性都各有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在《素问》中有这样的记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神农本草经》把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就是根据药性的无毒有毒来分类的;大体上是把攻病愈疾的药物称为有毒,而可以久服补虚的药物看作无毒。有毒的药物用后多有强烈的医疗作用。可见在古代对于“毒”的概念,是广义的。故张子和说:“凡药皆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张景岳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张氏的论述,进一步解释了毒药的广义含意,并阐明了毒性作为药物性能之一,是一种偏性,以偏纠偏也就是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
但是,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后世许多本草书籍在药物性味之下所标注的“大毒”、“小毒”,大多是指一些具有一定毒性或副作用的药物,用得不当就可能导致中毒。所以,“毒”的含义已不是古时那样广义的概念。认识每一药物有无毒性以及毒性之强弱,在医疗上有时可以采用“以毒攻毒”的法则,如应用适宜的毒药来解疮毒、除毒病、杀虫……等就是。同时,认识各种药物的有毒、无毒,大毒、小毒,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其作用之峻利或和缓,仰能根据病体虚实、疾病深浅来适当地选用药物和确定用量。并可通过必要的炮制、配伍、制剂等环节来减轻或消除其有害作用,以保证用药安全。
这三味中药毒性最大
关于中药,普遍存在着这样的认知:中药无毒副作用,可当补药长期服用。这是因为,中药药性温和,剂量稍大些也无所谓。但人们往往忽视了“是药三分毒”,中药也不例外。有些中药长期服用也可能会引起药物中毒。中医指出,朱砂、雄黄及乌头等三类中药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药物中毒。
1.朱砂
朱砂有安神镇静、清心解毒之功效,是历代中医治疗心悸心慌、失眠癫狂的药品之一。同时,许多著名的中成药中也含有朱砂,如朱砂安神丸、天王补心丹等。但此类药物若长期或超量服用,会对消化系统、心血管、泌尿系统等造成一定危害。
2.雄黄
雄黄主要成分是二硫化砷,分解后会生成三氧化二砷,即砒霜。砒霜进入人体后,会破坏某些细胞的呼吸酶,使组织细胞不能获得氧气而死亡。常用复方制剂有牛黄解毒片、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等,如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雄黄中含砷成分的积蓄,从而引起肝、肾、造血系统等多脏器损害。
3.乌头
乌头类药物属温经通阳之品,常用来治疗痹证。乌头类药物中毒一般在服药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出现症状。药物中毒后可能出现阵发性抽搐、肌肉强直、身体发硬、牙关紧闭、大小便失禁、呼吸困难,甚至出现窒息,故不能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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