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病人有个坏习惯,服药时不看剂量,咳嗽了就喝口药水,感冒了就吞几粒药片。这种习惯很不好。要知道,每种药物的最适宜剂量范围,是经过许多专家的反复实践和研究才最后确定的。剂量过大会引起中毒,剂量过小就发挥不了治疗作用。
通常,我们按照剂量的大小把出现疗效的最小剂量称为“最小有效量”。把人体能够耐受而不致中毒的最大剂量称为“极量”,极量是安全用药的极限。超过极量而引起质变、导致病人中毒或死亡的剂量,分别称为“中毒量”和“致死量”。“常用量”则是对大多数人最适宜的治疗效量,它在最小有效量和极量之间。人的个体差异很大,常用量并非对每个人都是最适宜的剂量。有的人对某种药物特别敏感,而有的人对某种药物不敏感。这种现象与喝酒时各人对乙醇的耐受程度不一样相似。所以在家庭用药时,应根据病人以往的表现,在医生指导下适当调整剂量。
药物常用量是指16—60岁的病人一次平均用药量,老人、孕妇、儿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的用药量要适当减少。在家庭用药时,必须注意观察病人服下药物后的反应,如血压的高低、心率的快慢以及脸色、表情等,以作为判断用药剂量是否安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