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是否得到有效的治疗、是否有较好的照顾护理、是否有良好的心理状态、是否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等,好的能活几十年,不好的就是几个月。
但是,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去治疗,对病情的抑制有一定的帮助,这样会增加较长时间的生存或治愈的几率。
常见治疗方法有三种:
(一)放射治疗
对胃癌局部骨转移癌作放疗,不仅可较快缓解疼痛(有效率80%。90%),而且可不同程度地控制肿瘤,防止病理性骨折;或可使受损的神经功能得到部分或完全恢复;还可使破坏的骨质逐渐修复,获得长期缓解或临床治愈。骨转移常为多部位,但真正全身广泛骨转移无法进行放疗的病例并不多,多数病人均可用1~3个部位的照射野,在已发现的全部骨转移灶,亦可进行放疗。
(二)核素治疗
核素缓解骨转移所致骨痛的有效率为51%~91%。体外实验显示:核素对癌细胞有一定的杀伤作用。临床应用核素治疗骨转移可见个别病例有骨质修复作用,但绝大多数病例未见能有效控制骨转移或防止亚临床骨转移灶发展。故核素治疗主要是一种止痛性治疗,不能控制肿瘤。适用于全身多发小灶性骨转移所致的多部位骨痛但实施放疗有困难者。此外应用巧。钐(巧。Sm—EDTNP)治疗骨转移,因其半衰期较长,可引起白细胞明显下降,对用过化疗或准备用化疗的患者慎用。
(三)双磷酸盐类治疗
骨磷、氯甲双酸磷酸二钠及其新一代的帕米磷酸二钠(APD),具有选择性吸附于骨组织,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减少骨破坏的作用。目前,‘临床已用于治疗胃癌合并高钙血症以及溶骨性骨转移。对骨转移痛的有效率为68%~85%。这类破骨细胞活性抑制剂对骨转移癌的溶骨性有一定的对抗作用;临床用于止痛,与姑息疗法和核素治疗相似,也适用于全身多发性骨转移,不能代替放疗,但可与放疗联合应用。
骨转移癌的放疗原则
根据每个病人的整体病情。确定治疗目的,如:①单纯短期止痛;②一定时间内控制肿瘤的发展并恢复功能;③争取完全控制肿瘤达到治愈。目的不同,放疗的方式、照射范围、时间和剂量也各不相同。单纯短期止痛者:一般都是活动困难的重症病人,预计生存期不能超过3个月。针对骨转移重点部位,即造成病人最痛苦的病变处,给予1次至数次的大剂量照射(每次40~80Gy),多能很快缓解疼痛。以部分控制肿瘤发展为目的者:这类病人预计生存时间可能在半年以上。对骨转移发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为防止其发展至病理性骨折、压迫神经等严重并发症;或对已发生病理性骨折和神经功能障碍者,为了控制其继续恶化或促进其恢复,给予30~40Gv/2~4周。进行根治性放疗者:照射野应超出病变一定范围,注意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器官,给予放疗量50~60Gv/5~6周。这类病人在客观上有争取长期生存或治愈。
温性提示:胃癌骨转移能活多久?这不应该是患者深入思考的问题,经常想这样的问题,会增加患者的心理负担,影响患者食疗的情绪,对治疗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胃癌骨转移了,患者应该感到的是压力,但不是负面的压力,而是能让患者更努力去治疗,积极跟病魔斗争的压力感,那样,才会有利于胃癌的治疗。
胃癌的主要扩散途径有哪些
胃癌的主要扩散途径是淋巴转移,张岂凡教授等人在中国医学科学院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下,于20世纪80年代起在国内率先开展了胃癌淋巴结转移规律的研究,寻找并发现国人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引流的3条主要途径和规律,同时发现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染色率高达66%。在此基础上,他们于20世纪90年代初进一步进行胃癌扩大根治术的临床研究,结果通过大样本手术病例观察,发现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转移率近20%,转移度为9.1%。若不施行包括清扫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在内的根治IV式手术,势必造成五分之一的进展期胃癌淋巴转移癌的残留,失去根治性治愈的机会。而即使有转移者若接受此根治IV式手术,术后5年生存率也不低于无转移者,说明这一术式对提高胃癌术后5年生存率有着重要意义。
同行专家评价指出,胃癌根治IV式手术术式打破了既往认为一旦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转移,病变即属晚期,应放弃根治手术的传统观念,使一部分晚期胃癌患者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