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性中毒的一般处理原则
(1) 口服中毒(通过消化道):抢救的基本措施是: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除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外,口服中毒后均应尽快洗胃或催吐。一般在现场简单易行的为"催吐法",先让患者喝下大量的温开水或淡盐水,再用牙刷、羽毛等伸入口中刺激咽喉部,诱发病人呕吐,如此反复多次,直到呕出物为清水为止。然后立即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但昏迷、病危、口服强酸、强碱的病人不宜催吐。
(2) 吸入有毒气体者:抢救原则是立即使病人脱离中毒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而流通的场所。如有可能,可给病人吸氧,并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
(3) 如果是皮肤、粘膜沾染毒物造成的急性中毒: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对不溶于水的毒物可用酒精或白酒清洗。如为眼睛接触毒物,只可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充分洗净后,立即送医院。
(4) 若中毒病人有特殊症状,应对症处理,如发生休克应采取抗休克措施;剧痛者可给止痛剂;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2、煤气中毒的处理: 轻微中毒者,只需迅速将其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就会很快好转,无需特殊处理。 中、重度中毒者,急救方法如下:
(1)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灭掉一切火种,不可使用明火,也不要打开任何电器。
(2)迅速将病人抬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解开病人衣扣,并注意保暖,以免受凉。
(3)如有条件,立即给病人吸氧。
(4)检查呼吸心跳,如呼吸停止或极不规则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若心脏也停止跳动,则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5)若呼吸心跳存在,但处于昏迷状态,应让其取侧卧位,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有呕吐应及时清除呕吐物。
(6)立即求助当地医疗急救部门或送到医院作进一步处理。
3、河豚中毒的处理: 误食河豚鱼后,一般在食后30分钟至3小时内发病。首先表现为上腹部不适,继百呕吐,腹痛,口唇麻木,舌头发硬,语言障碍,面色潮红,四肢无力,上眼皮下垂,随之不能行走,全身麻痹瘫痪,呼吸困难,最后昏迷死亡。
(1)立即用1/2000-1/4000的高锰酸钾溶液反复洗胃,催吐,减少毒素吸收。
(2)如有可能,马上给病人吸氧。
(3)如发生呼吸心跳停止,马上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4)一旦条件具备,尽快送医院抢救。
4、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处理: 常用农药中,如乐果,对硫磷,敌敌畏,敌百虫,杀虱多,甲拌磷,灭蚜净等,都属于有机磷农药。它可通过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或消化道摄入而引起中毒。且病情凶险,变化极化,必须争分夺秒地采取急救措施。
(1)立即将病人移送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从中毒现场脱离,这是急救的首要措施。
(2)如果是皮肤接触引起的中毒,应立即将病人已被污染的衣服脱掉,以阻止毒物的继续吸收。暴露皮肤后,用肥皂水5%的小苏打水或清水反复冲洗中毒处,(注意:敌百虫中毒禁止用肥皂水清洗),如果眼睛被农药污染,可用生理盐水或2%的小苏打水清洗,然后滴几滴1%的阿托品溶液。
(3)如果是误服农药中毒,可用温水,肥皂水或1%的小苏打水反复洗胃,直到吐出的液体变得清亮无味时为止。如为敌百虫中毒,应用1%的盐水或1:2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4)如有条件,可给病人及早应用阿托品,解磷定等特效解毒药,并给病人吸氧。
(5)经初步处理后,迅速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