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物滥用可导致药物成瘾,以及其他行为障碍,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下面本站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精神药物滥用的危害。
精神药物滥用的危害总结如下:
精神药品由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精神药品的生产活动。精神药品的原料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单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确定。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医药管理部门确定。
精神药品的原料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 局指定的经营单位统一调拨或者收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经营单位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
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
药物滥用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性。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药物滥用及其与之有关的疾病将会很快在全球泛滥成灾,任何国家都处于这种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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