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海航人寿”)是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9年3月2日注册成立,2009年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
简介
注册地:北京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9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新光海航人寿采取稳健经营战略,注重业务品质和服务创新,坚持“以客为尊”的服务准则,在国内外保险市场首创保单选号的个性化服务,推动了我国保险业个性化客户服务的进程。面对广阔的市场空间,新光海航人寿将传承新光人寿在华人保险市场上数十年的经验积累,充分利用海航集团的本地资源,实现在市场渠道、产品研发、客户服务和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的长远发展。
公司文化
企业愿景:
创建中华民族的世界级保险品牌
创建中华民族的世界级保险企业
新光海航人寿公司使命:
为客户提供满意保障 为社会增进和谐安康
为员工创造发展环境 为股东创造最优价值
服务网点
目前已在北京、海南、陕西开设了分支机构。
常见问题
Q:什么是保全服务?
A:保险公司为满足保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根据条款约定及保户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
Q:保全变更申请办理途径?
A:申请资格人亲至公司网点或分支机构柜面办理。
申请资格人可以委托公司保险营销员、服务人员代办。
申请资格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
申请资格人通过客服电话(4008008008)提出申请。此类申请仅限于变更客户联系资料和交费周期变更。
Q:保全变更申请一般应备文件?
A:保险合同原件。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保单贷款(还款)申请书。
申请资格人及相关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申请变更时需要的其它资料或证明文件,如银行卡,存折等。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客户身份资料复印件上需有受托人签字及“原件已核”字样。
Q:保险合同丢失如何处理?
A:如果您的保险合同丢失或污损了,您可以通过您的保险服务人员或亲至公司柜面,办理合同补发,本公司会收取10元工本费。
Q:什么是犹豫期?犹豫期内是否可解除合同?
A:自保险人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无息退还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
Q:我没有收到你公司寄发的缴费通知书,致使保单失效,这是不是你们公司的责任?
A:按时交费是投保人的义务,这是法律上的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投保人寄发《交费通知书》告知其保单状态,善意提醒投保人尽快来办理交费。
Q:什么是正式住院?
A:住院是指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他挂床住院及不合理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