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加班费规定
试用期加班费计算,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如果工种相同、工作量相等,那么试用期员工所付出的劳动就和正式员工一样。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便具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应根据加班性质的不同,分别支付150%、200%和300%的工资。劳动者获取加班费的权利并不受其是否为试用期员工,服从加班是否为考察内容等限制。
试用期加班费如何计算?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标准: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务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